海派标准在车辆和零部件的EMark认证上凭借欧洲交通部的资源与国外的认证机构均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提供直接的技术和认证服务。我们的测试采用国内知名车辆检测实验室,也认可生产企业自有的实验设备。所有机动车认证均由交通部的工程师一起参与目击测试和一致性检查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可以节省成本和时间。2002年10月起,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过eMark相关测试认证,标贴e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所以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之eMark认证势在必行。
E标志源于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 简称ECE)颁布的法规(Regulation) 目前ECE包括欧洲28个国家,除欧盟成员国外,还包括东欧,南欧等非欧国家。ECE法规是推荐各成员适用,不是强制性标准。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目前从市场需求来看,通常ECE成员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E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是为市场所接受的。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泡,安全玻璃,轮胎,三角警示牌,车用电子产品等。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EC成员国的政府部门。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标志是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指令强制成员国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测试机构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发证机构是欧盟成员国政府交通部门。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各欧盟成员国都将认可。同E标志认证一样,各成员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 e2—法国 e3—意大利 e4—荷兰 e5—瑞典
e6—比利时 e9—西班牙 e11—英国 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7—芬兰 e18—丹麦 e21—葡萄牙 e23—希腊 e24—爱尔兰
emark 标志:
eMark 标志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方形外框,一种是圆形外框,分别代表不同的含义;
长方形外框 指 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
车载充电器 车载灯具/电筒 车载气泵 车载按摩/加热坐垫
车载风扇 车载电水壶 车载冰箱 车载咖啡壶
车载电视/音响 车载电动千斤顶 车载吸尘器 车载电动工具 等等
圆形外框 指 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
挡风玻璃 安全带 前大灯 等等
而外框内的数字1,2,… 13…, 代表颁发该eMark证书的各个不同欧盟成员国家之代号。例如:1代表德国,4代表荷兰,13代表卢森堡,24代表爱尔兰 等等,即由该代号所示国家的交通部签发的eMark 证书。